地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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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206巷117號2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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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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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2實85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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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院公告建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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權狀坪數:21.70坪 使用坪數:22.21坪【主建物:17.92坪;附屬:3.78坪;車位:0坪;公設:0坪;增建:0.51坪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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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工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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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1.08.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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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地總坪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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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29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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拍賣底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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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各拍次底價無人買受時,酌減百分之二十估算。
第1拍 113/05/15 【1305萬】不點交→流標 第2拍 113/06/12 【1044萬】→停拍(內容變更) 第3拍 113/09/18 【1174.5萬】→流標 第4拍 113/10/16 【1057.1萬】→流標 第5拍 113/10/16 【857.4萬】→待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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點交與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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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點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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類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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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宅/公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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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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樓層/總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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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層/共5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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停車位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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鄰近學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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埔墘國小、海山國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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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坐向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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鄰近交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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步行板新捷運站5分鐘 聯外交通有八里新店快速道路,方便連結至高速公路,習慣搭乘公車的民眾,中山路、漢生東路沿線有多條公車路線行經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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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圈介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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鄰近長安市場、興隆市場、家樂福、遠東百貨、新板特區購物中心。 |
■法院筆錄節錄重點內容
1.現場查封時,大門深鎖,無人應門,囑請海山分局派員會同債權人
履勘查訪現場結果相同,有卷附該局112年6月6日回函可稽,另
本執行法院112年11月16日現場測量時,敲門仍無人回應,由鎖
匠開鎖入內,屋內洗衣機運作中,顯係有人居住,
2.又第三人謝O峰(即原共有人之一)於112年11月13日具狀(本院收
受日期為112年11月17日)陳報建物客廳、廚房之照片,主張房屋
為其占有使用中等情。
3.查第三人謝O峰並非本件債務人,亦非對於查封前無權占有不爭執,
與強制執行法第99條第1項及第2項應予以點交之規定不符,本件
拍定後不點交。
4.本件係變賣共有物,共有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。
5.本件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,於拍定時,即塗銷抵押權。
6.本件拍賣標的之土地其使用分區為住宅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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■法拍屋小常識:
法拍屋法律依據為強制執行法,以下簡稱(強)
1.強)第91條拍賣之不動產無人應買時,執行法院應酌減拍賣最低價額;酌
減數額不得逾20%。
強)第93條再行拍賣之期日,距公告之日,不得少於十日多於三十。
2.本案資料為司法院、金拍屋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及其他公部門標售公告,轉載
並整理而成,如有遺誤,應以以上各單位標售公告為準。
3.法拍屋無法入內參觀,但可藉建物平面圖推斷室內格局是否方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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減數額不得逾20%。
強)第93條再行拍賣之期日,距公告之日,不得少於十日多於三十。
2.本案資料為司法院、金拍屋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及其他公部門標售公告,轉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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