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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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北市文山區永安街48巷16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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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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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9智69609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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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院公告建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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權狀坪數:17.85坪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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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工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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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9.02.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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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地總坪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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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6.44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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拍賣底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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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各拍次底價無人買受時,酌減百分之二十估算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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點交與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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點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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類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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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宅/透天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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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費: |
樓層/總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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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+2+3層/共2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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停車位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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鄰近學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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木柵國小、木柵國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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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坐向︰坐東北向西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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鄰近交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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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木柵捷運站,近未來環狀捷運線木柵新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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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件介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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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保儀路有全聯超市、木新路二段有頂好超市,加上木柵最大保儀市場,採買上都相當方便。 |
※法院筆錄節錄重點內容
2.上開租賃關係、使用借貸關係經本院以成立於抵押權設定之後
並影響抵押權之實行而予除去,惟尚未確定,應俟當事人或利
害關係人於本件拍賣標的拍定前均無異議,或有異議而遭駁回
確定,方為點交;反之則不點交。
3.第三人朱○廷主張係於民國95年間借名登記予債務人易京揚
實業有限公司後,仍由第三人朱○廷居住使用至106年6月後
始搬離,再於106年9月間出租給占有人陳○蘭與其配偶徐○
居住使用,未訂租賃契約,未約定租賃期限,前2年每月付
新臺幣15,000元給第三人朱○廷,之後至110年2月22日履勘
期日為止,都沒有再付錢給第三人朱○廷。
4.本件建物3樓牆面有滲水之跡象。
5.依臺北市古亭地政事務所函所示,本件未辦保存登記建物總
面積為89.95平方公尺,其中12.04平方公尺占用鄰地426地
號土地,請應買人注意。
6.依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函所示為整幢違建,經調閱83年空
照圖有顯影,復經現場勘查其材質非屬新穎且無施工中興建
情形,依現行「臺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規則」第33條規定拍照
存證處理。
7.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,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
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,且拍定人應自行負擔被拆
除危險。
8.本件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,於拍定時,即塗銷抵押權。
9.本件拍賣標的之土地共2筆其使用分區為第三種住宅區。
※法拍屋小常識:
法拍屋法律依據為強制執行法,以下簡稱(強)
1.強)第91條拍賣之不動產無人應買時,執行法院應酌減拍賣最低價額;酌
減數額不得逾20%。
強)第93條再行拍賣之期日,距公告之日,不得少於十日多於三十。
2.本案資料及照片為司法院、金拍屋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及其他公部門標售公
告,轉載並整理而成,如有遺誤,應以以上各單位標售公告及照片為準。
3.法拍屋無法入內參觀,但可藉建物平面圖推斷室內格局是否方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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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標三不原則:
全體同仁,恪守『三不原則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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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不得巧立名目,賺取約定服務費以外費用
三、不得賺取差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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■響應熱心公益,每筆案件捐款5000元至『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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