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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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板橋區懷德街182號2樓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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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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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9喜14806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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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院公告建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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權狀坪數:19.24坪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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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工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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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2.10.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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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地總坪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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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43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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拍賣底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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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各拍次底價無人買受時,酌減百分之二十估算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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點交與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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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點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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類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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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宅/公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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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費: |
樓層/總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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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層/共4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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停車位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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鄰近學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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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聖國小、江翠國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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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坐向︰坐東北向西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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鄰近交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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離江子翠捷運走路只要10~13分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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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件介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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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治市場、全聯社就在附近,生活機能好便利。 |
※法院筆錄節錄重點內容
1.因本件債權人與債務人(房屋共有人)皆未實際居住,且於
查封前已將房屋無償借予第三人徐○娥占有使用,故拍定後
不點交。
2.債權人徐○和稱「該房屋現由姐姐徐○娥一人居住,已住了
七、八年,因姐姐生活較困難,故無償借給她住」。
3.又稱房屋先前還有漏水,已改接明管,狀況有改善,水泥牆
內的電路管線則有白蟻的問題。
4.債權人提出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108年8月20日新北城更字
第1084217900號函影本,評估結果為:「屬高危險性建築物
,有立即危險,建議拆除重建,不宜補強」。
5.債權人於查封時,雖稱系爭房屋前後陽台有打掉外推之情形
,惟地政人員於再次赴現場測量時稱,該房屋並無增建。
6.本件為分割共有物,共有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。
7.本件拍賣標的之土地其使用分區為住宅區。
※法拍屋小常識:
法拍屋法律依據為強制執行法,以下簡稱(強)
1.強)第91條拍賣之不動產無人應買時,執行法院應酌減拍賣最低價額;酌
減數額不得逾20%。
強)第93條再行拍賣之期日,距公告之日,不得少於十日多於三十。
2.本案資料及照片為司法院、金拍屋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及其他公部門標售公
告,轉載並整理而成,如有遺誤,應以以上各單位標售公告及照片為準。
3.法拍屋無法入內參觀,但可藉建物平面圖推斷室內格局是否方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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■響應熱心公益,每筆案件捐款5000元至『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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