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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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隆市暖暖區碇內街133-1號14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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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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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1慎647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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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院公告建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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權狀坪數:51.07坪
使用坪數:51.07坪【主建物:26.74坪;附屬:3.08坪;車位:9.69坪;公設:11.56坪;增建:0坪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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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工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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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8.06.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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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地總坪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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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81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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拍賣底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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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各拍次底價無人買受時,酌減百分之二十估算。
第一輪: 第1拍 109/07/07 【940萬】不點交 →流標 第2拍 109/08/04 【799萬】不點交 →流標 第3拍 109/09/01 【679.15萬】不點交 →流標 公告應買(截止日 109/12/09) 【679.15萬】→流標 第二輪: 第1拍 111/08/24 【1110萬】不點交→流標 第2拍 111/09/21 【943.5萬】→流標 第3拍 111/10/19 【802.1萬】→停拍(撤回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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點交與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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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點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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類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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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宅/電梯大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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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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樓層/總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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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層/共14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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停車位:B1-9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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鄰近學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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暖暖國小、碇內國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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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坐向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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鄰近交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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並配合中山高、北二高和62快速道路、基福公路、縮短前往北北基市中心之時間性;25分到台北東區交通便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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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圈介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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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暖暖區/精華地段,近中小學區,內有頂好超市、屆臣士、餐館小吃熱炒、全聯福利中心、郵局、24小時超商、暖暖區公所..近在咫尺。
~ ◎住戶臨近的暖暖親水公園,暖暖運動公園,暖暖風景美,依山傍水之自然美景,且擁有最純淨的山水森林芬多精,是一個住宅的好地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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■法院筆錄節錄重點內容
1.拍定後不點交。
2.債務人稱該屋現租予他人居住使用,在場之承租人稱自105.12開始承租,每
月租金2萬元,租期至112.11.31止,拍定後不點交。
3.另本件標的雖據查報表示有一各停車位(編號90號),惟債務人是否確有停
車位使用權、停車位實際位置、及該停車位使用狀況為何、有無出租出借他
人使用、是否有積欠管理費等,均有所不明,投標人應自行查明處理,如有
爭議,應已實體訴訟確定判決為準,停車位部分拍定後不點交。
4.本件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,於拍定時,即塗銷抵押權。
5.本件執行標的土地其分區使用分別係為第二種住宅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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■法拍屋小常識:
法拍屋法律依據為強制執行法,以下簡稱(強)
1.(強)第91條拍賣之不動產無人應買時,執行法院應酌減拍賣最低價額;酌
減數額不得逾20%。
強)第93條再行拍賣之期日,距公告之日,不得少於十日多於三十。
2.本案資料為司法院、金拍屋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及其他公部門標售公告,轉載
並整理而成,如有遺誤,應以以上各單位標售公告為準。
3.法拍屋無法入內參觀,但可藉建物平面圖推斷室內格局是否方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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減數額不得逾20%。
強)第93條再行拍賣之期日,距公告之日,不得少於十日多於三十。
2.本案資料為司法院、金拍屋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及其他公部門標售公告,轉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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