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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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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汐止區福德一路188號4樓-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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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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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4好1610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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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院公告建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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權狀坪數:15.68坪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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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工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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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0.06.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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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地總坪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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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50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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拍賣底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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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各拍次底價無人買受時,酌減百分之二十估算。
第1拍 114/09/04 【1067萬】不點交→待拍 第2拍 000/00/00 【854萬】→時間未定 第3拍 000/00/00 【683萬】→時間未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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點交與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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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點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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類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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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宅/電梯大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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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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樓層/總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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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層/共15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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停車位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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鄰近學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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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峰國小.樟樹實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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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坐向︰坐西北向東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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鄰近交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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YBike至汐科火車站8分鐘。 台北奇蹟公車站629區間車.F915..等多線公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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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件介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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千坪基地,坐擁650坪歐式花園,打造半開放式中庭空間,通風寬敞小家庭/長輩活動便利;建物距馬路約6-8米,設置綠意寬敞人行道。 知名連鎖店星巴克進駐一樓店面,更加肯定該區域未來發展性,社區旁有U-BIKE站,結合福德一路高機能優勢,打造舒適宜居社區環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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■法院筆錄節錄重點內容
■執行名義:《拍賣抵押物》
1.本件拍定後不點交。
2.現場查封時,社區總幹事在場稱房屋未配賦車位,鄰居稱有老夫妻居
住,應為債務人家屬。
3.第三人李○偉具狀陳報房屋現為被繼承人吳O鴻之父母居住使用,第
三人前於分別與債務人法定代理人簽訂「信託契約書」、「未成年監護權
協議書暨委託監護書」、「增補約定」,債務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由被
繼承人吳O鴻之父母繼續居住使用。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,仍請應買
人自行查明注意。
4.本件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,於拍定時,即塗銷抵押權。
5.本件拍賣標的之土地其使用分區為第二種住宅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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■法拍屋小常識:
法拍屋法律依據為強制執行法,以下簡稱(強)
1.強)第91條拍賣之不動產無人應買時,執行法院應酌減拍賣最低價額;
酌減數額不得逾20%。
強)第93條再行拍賣之期日,距公告之日,不得少於十日多於三十
轉載並整理而成,如有遺誤,應以以上各單位標售公告為準。
3.法拍屋無法入內參觀,但可藉建物平面圖推斷室內格局是否方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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